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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不力!新网银行被罚630万

贸易金融 2022-04-05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4项违法行为被罚630万元,4名高管同时被罚。


根据处罚公示信息新网银行具体违法行为类型为: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此外,刘波(时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罚款9.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李秀梅(时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被罚款 8.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刘刚(时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被罚款4.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1.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2.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郭军(时任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被罚款1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4个月前,新网银行还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遭银保监会通报。
3月18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指出,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系统接收到消费者对新网银行的投诉举报显著上升,车贷方面的投诉举报数量位列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违规放款、对车贷金额存在异议、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
其中,对新网银行与一家互联网汽车消费分期服务平台合作业务的投诉举报尤为突出。银保监会调查发现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存在多个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该行“贷前调查不尽职”、“催收管理不到位”以及“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在内。
公开资料显示,新网银行成立于2016年,是国内第7家获批筹建的民营银行,也是全国第三家互联网银行。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设立,并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天眼查显示,新网银行注册资本为30亿元,目前法定代表人为江海。
来源:支付要闻(ID:zhifuy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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